■遇害雪梨性工作者方婷。
本報阿德雷德訊
負責偵辦雪梨華裔妓女方婷( 音譯,Ting Fang)新年除夕赴阿市提供「陪伴」服務期間,2015年元旦凌晨時分慘遭割喉殺害案調查過程的詳細情況,包括不少首次向媒體披露的情況,如中國籍兇手朴春光(音譯,Chunguang Piao)一早就被警探鎖定,列為首號兇疑人,但始終保持極其冷靜,並一直編造各種錯口和謊言,否認自己是兇手,盡管已被判刑,至今仍堅稱自己無辜。
元旦一大清早阿德雷德市Hindley街大臣酒店12樓客房內的這宗兇殺案就被發現,警察通過翻看保安錄像,確認朴春光是方婷遇害前最後一位嫖客,當晚11點即登門「拜訪」這位從事清潔窗戶生意的29歲持臨時簽證男子。
■兇手朴春光。
儘管朴春光有千萬種理由感到緊張,但卻顯得異常鎮定,毫不否認自己除夕夜曾是受害者的顧客,但辯稱對方曾告訴自己,接下來還有幾位顧客。
■在行兇過程中用來砸方婷頭的高跟鞋。
然而就在不到24小時之間,他剛用方婷的高跟鞋猛砸她的頭,然後用他自己做清潔工刮窗戶的刀片割喉殺害她。
然而面對登門調查的警探,他絲毫沒有任恐慌流汗,煩燥不安和任何緊張跡象。
南澳警務處重罪案調查科的偵緝警長布賴頓(Damian Britton)回憶當時的情況說:「當時他令人難以置信地冷靜。此後兩個半小時我們搜查他的家時並盤問他當兇案發生前後的動向時,他始終保持鎮定。」「他直接回答說,『我曾到那裏,我見到那女孩,後來離開。那女孩告訴我,在我之後還有另外兩位顧客,我不是最後一位。』」
朴向警方保證,他將配合和幫助警探調查此案。然而事實上,在警探此後偵辦此案過程中,他不僅不幫助,還一直說謊阻礙調查。 (南巒)
南澳警偵破方婷遇害案過程
警探離開朴春光的家時,帶走一批物品,包括一部iPhone手機和衣物,以及1250元現金。
當天警隊科學鑒證專家赴兇殺案現場勘查取證時,看到25歲,體重僅48公斤的方婷屍體倒在酒店客房地毯上,穿黑絲襪,粉紅色長袖睡衣和一件內衣。
■方婷遇害客房床墊留在血跡並且位置稍有挪動,顯示生前曾有搏鬥。
喉嚨被刀割過,在地毯上留下大癱血跡,角落一張椅上亦有少量血跡。床墊上也有一些血跡,並且位置稍微移動,顯示死者亦與兇手搏鬥。在浴室洗臉池發現兇器,一把刀片。
這把刀片與後來從朴的小型工程車上發現的一包用作清潔工具的刀片同屬一批。浴室內還有嬰兒濕巾,其中一些粘有血跡。浴池由於長期開水龍頭,水浸出來,已開始流到下面一層。
警方還首次透露,方婷遇害後,阿市陪遊機構派來當她馬伕兼司機的邢姓(Xin,非真實姓)華裔男子和陪遊機構程姓(Cheng,非真實姓)老闆亦在警探抵達現場前進入客房內,查看屍體,其中按約定元旦早晨要開車送方婷到機場飛回雪梨的馬伕兼司機甚至在早晨3三次到方婷的客房,最初還以為這位女子想不付陪遊機構安排她生意而收的手續費逃回雪梨,直到發現她的屍體。
有客房鎖匙的馬伕在第二次入房內後才發現屍體,一時不知所措,離去並打電話給程姓老闆。兩人一同又進房間內查看屍體,接下樓到前廳,打電話報警。
就在陪遊機構馬伕和老闆下樓準備報案之際,酒店大堂經理亦聽到下層客房的顧客投訴樓上流水,到方婷下榻的客房內查看,亦發現她的屍體,他也立即打電話報案。
據後來的調查獲悉,朴是通過「微信」向當地華人陪遊機構預約方婷的服務。
以英文名Honey提供性服務的方婷居住在雪梨,但卻通過陪遊機構在雪梨之外的澳洲城市提供性服務,以避免在雪梨遇到熟人。
她新年除夕到阿市工作幾天,12月29日抵達阿市後,先後有16位顧客。朴則是除夕當天下午3點左右通過「微信」安排當晚10見方婷。
他晚上10點前幾分鐘抵達酒店,由馬伕邢某向朴提供方婷的房號。約10點剛過不久,方婷歡迎他入客房。大約10點40分,方婷發短信給馬伕,告知朴要多一個小時的服務,馬伕回短信同意。後來方婷又發第二個短信,通知朴要求過夜服務,似乎願意付高額嫖資。
布賴頓偵緝警長說:「據方發(給邢)的短信,朴表示願意付2100元,超出過夜的收費。通常過夜僅是1500元,兩小時是600元。因此有些不尋常。尤其是朴知道收費行情,通常嫖客不會額外多付600元。」
這位警長說:「我懷疑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會留過夜。他只是想掩蓋和阻止其他任何顧客在早晨1點鐘之前再來和發現她死亡。」
據悉在發短信給邢時,方婷透露朴陽痿。而且稍後警方科學鑑證專家驗屍確認,兩人之間沒有性行為。
因此大禍臨頭之前的方婷還安排與朴過夜是自己「賺到」,因為朴陽痿,她不需提供多少服務就能撈一大筆錢。
此外由於此前已安排元旦當天早晨飛回雪梨,不再見其他顧客。
方婷在遇害前當晚曾發許多通信給一兩位朋友和馬伕邢某。邢某當晚就在附近一區過除夕夜,他提醒方婷,第二天一早要接送她去機場,並祝她新年快樂。
方婷是在元旦凌晨零點6分給邢某發最後一條短信並祝他新年快樂。幾分鐘後,她與外界的通訊完全停止。
邢元旦早晨7點剛過開車抵達酒店停車場,打電話給方婷手機,沒有回應。他登上12樓,打開方婷客房門,聽到浴室有水聲,以為她自己或與客人一起在洗浴,就退下樓。
幾分鐘後又再次打電話,仍未聽到回應,並打酒店內線電話,亦無人接聽。他擔心方婷不付陪遊機構的費就離開,於是再次返回12樓的客房,這次透過厚窗帘的微弱光線,他看到屍體,過去查看,拉開蓋在她臉上的浴巾,看到她已無生命氣息的眼睛,隨即驚恐逃離客房並報告老闆,於是出現他和老闆再次入酒店客房一幕。
酒店所在大街的巡警和重罪案調查科的警探先後趕抵現場,並向「謹慎」回答的邢某和程某詢問情況。
■方婷生前最後進入酒店的錄像截圖和朴最後離開酒店的錄像截圖。
在接到報案並趕到現場的布賴頓警長和同事在最初幾個小時迅速收集到許多相關線索,包括翻看朴進出酒店大堂的錄像和在市區的錄像。顯示,朴是在謀殺案發生之前抵達,並在元旦凌晨零點34分倉促逃離。他們也翻看了此前幾天顧客和方婷進出酒店的錄像。
他說,但通過錄像並不能辨認出這些顧客,我們需逐步確認他們並找他們瞭解情況。他們全部都是華人。
所幸通過這些錄像,警探仍能鎖定方婷最後進入她客房的時間,以及朴是受害者生前最後一位顧客,以及在她生前最後一次與外通訊後才離開。
當天中午和下午,警方對陪遊機構老闆程某進行長時間盤問,通過微信記錄,獲得全部嫖客的電話和通訊記錄。
警探為止也大體掌握那些天方婷接待哪些顧客和他們支付多少嫖資,酒店客房中應留有多少現場。
警探估計,方婷遇害時,大約有8000元現金留在客房內,邢聲稱他還沒有向方拿走任何錢。但警探在她的客房中只找到大約4000元現金。由於在用於砸方婷頭問的高跟鞋上有朴的指紋,而且部位不是幫脫鞋的地方,警探確認有足夠證據指控他,並在元月2日中午打電話要朴到警署接受詢問,並在經過詢問後對他實施逮捕,儘管朴仍然表示出冷靜和堅稱自己無辜。
在此後經過調查還發現,由於賭博朴欠下大筆錢,在他通過微信安排見方婷前一天,他的白色大眾Caddy小型工程車,被以8000元抵押給放高利貸者。
他在此後24小時把這8000元輸光在賭場。布賴頓警長說,朴絕對沒有錢支付他承諾給方婷的2100元嫖資。
大約在1月12日,方婷傷心的父母和兄弟來澳洲辦理後事,經歷心碎的太平房認屍過程。他們均不知道她在澳洲從事性工作。家人都感到精神崩潰,尤其是母親,她全程傷痛欲絕。
偵緝警司布雷(Des Bray)通過普通話傳譯與方婷的家人談話,他們除悲痛之外,對警方亦不信任,不相信他們會認真辦案。他說:「你可以看到,他們不瞭解我們的文化,我們的辦事方式和我們如何調查。」「而我作為調查組的一員,力圖向他們保證,一定要緝拿兇手歸案。」
布雷警司通過傳譯告訴方婷的母親:「我們將會把此案當作就像我孫女遭謀殺一樣認真偵辦。這時她眼淚狂奔,雙手合在一起,低頭說:『謝謝你,謝謝你』。」
然而直到1月底,警方對2007年來澳洲留學的方婷在這個國家的情況仍瞭解不多。他們專程到雪梨向方的朋友詢問她生前的狀況,知道她曾在一些美容機構打工和做一些普通的工作。警探沒有發現任何人強迫她進入性服務行業。
朴則是2010年從中國來澳洲,與阿市一位澳籍女子結婚,行兇前曾有過嫖妓的記錄。
布賴頓警長說,我們查至他至少有4次招妓。事實上,在行兇前一周,他剛到同一家酒店嫖妓過一次。
由於謀殺方婷前一天,剛好有人向朴追要3000元(涉嫌追討錢的人不願向法庭提供聲明),令警方懷疑他預訂見方婷不是為性服務,而是想搶奪她在阿市幾天賺取的嫖資。
根據程堂證據,警察當天深夜至第二天臨凌從朴家中搜獲1250元現金,並查出他當天稍早存入ATM自動櫃員機另外1000元。這兩筆數加起來,與方婷客房中大約缺少的3000至4000元接近。
布賴頓警長說,他是一位胡花濫賭的人,正常情況下不會有現金留在身邊。相反他還會東借西借,窮於還債。
在充足的證據下,南澳高院陪審團裁定朴謀殺罪名成立,大法官於去年8月17日判他終身監禁,不准假釋期為25年。
但朴仍堅稱自己無辜,並於去年9月提出上訴,他的律師聲稱,方婷之死,可能與互相競爭的陪遊機構之間的「地盤爭奪戰」有關。
過去淫業內的生意爭奪戰,曾發生過威脅使用暴力,包括割喉。因此這有可能是殺死陪遊女郎的動機。 (南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