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西兰的每所公立学校和公私结合学校都有一个校董会。
校董会成员
校董会通常由以下人员组成:
· 三至七名经选举产生的家长代表
· 校长是校董会的执行长、专业顾问和教学领导者
· 经选举产生的教职工代表
· 经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在教授9年级以上课程的学校)
· 指派校董(可有可无)
· 公私结合制学校的业主可以任命最多四名校董
校董会的作用
校董会的所做所行要对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本地社区、教育部长和教育部、其它政府部门和公众负责。
校董会是一种监督和磋商机制
校董会是全校教职员工的雇主,负责:
· 与家长、教职员工和学生磋商,制定学校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政策
· 确保学校环境安全,为全体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
· 监督对教学大纲、教职员工、财产、财务和行政工作的管理
· 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学校工作进展情况,看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以便为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参考信息。
校董会必须有自己的章程,在章程中说明长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学校重点工作目标。
校董会必须监督实现目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年向社区和教育部作出汇报。
校董会会议
每年2月至12月,校董会一般每月要开会一次。校董会会议是向公众开放的。但是,在讨论需要保密的问题时,会议就不向公众开放。
参加校董选举
任何想参加校董选举的人都必须确信,根据业已了解的有关信息,自己符合参选资格。参选人不必有孩子在学校读书,甚至不必是有孩子的父母。《1989年教育法》第103条和第103A条规定了哪些人不可以被选为校董,或被任命、指定为校董。
新西兰亚裔在校董会中的比例仍然偏低
校董选举每三年举行一次。如果你有意成为校董,请关注教育部网站或新西兰校董协会(New Zealand School Trustees Association)网站上关于下次选举的通知。
有的时候,个别校董在三年任期届满前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校董会需要补选一位校董。补选广告会发布在学校通知板上、学校网站上或学校简讯等地方。
如果某人具有校董会需要的特殊技能,校董会可能会任命他为校董。
目前,在新西兰校董会里亚裔人士的比例远远低于亚裔人口的比例。我们需要更积极地参与学校的管理。
如果你对成为校董感兴趣,请与校董会谈谈该如何去做。
对校董的培训和支持
当选后,校董们可以得到培训和支持,以了解和履行自己的责任。
(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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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册所含信息仅供参考。若有疑惑,以政府政策法规及学校或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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